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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规范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的服务与管理,明确读者的权利和义务,指引读者合理有效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 〔2015〕14号)等,结合图书馆实际,制定本规则。

  • 读者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读者在图书馆享有以下权利: 1. 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各类文献资源、设备设施及馆舍空间; 2. 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咨询、教学支持、研究支持等各种服务; 3. 自愿参加图书馆的各类活动、培训、讲座等; 4. 向图书馆提出各类意见、建议等; 5. 对图书馆的处理有异议时,可向图书馆或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6. 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读者在图书馆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履行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2. 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3. 自觉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 4. 听从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醒

  • 入馆须知

    第一条 校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思源码或交大V卡等经入口通道进入图书馆。 第二条 校外读者入馆可提前向图书馆申请,由图书馆备案后,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登记后入馆。校友凭校友卡实体卡或者思源码入馆。 第三条 读者入馆应衣着端庄整洁,举止文明礼貌。 第四条 不得在馆内吸烟;不得携带危险品入馆;不得携带宠物入馆;不得将食物及有色有味饮料带入阅览室。 第五条 读者应有良好的公德意识,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得擅自挪动桌椅或占座;不得破坏馆内公共设施及标识。 第六条 读者应爱护所有公物,不得涂划、撕毁、藏匿书刊。 第七条 不得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出馆;出入图书馆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第八条 未征得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图书馆广场或馆内随意放置各类海报、喷绘,不得在馆内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团体类、商业类活动。 第九条 读者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第十条 遇到极端天气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须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借阅规则

    第一条 教职工(含博士后)、本科生和研究生凭校园一卡通、思源码或交大V卡享有图书馆借阅权限;进修、访学、合作关系人员,凭担保单位凭证享有相关权限。 1. 校园一卡通、思源码或交大V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思源码或交大V卡,一经发现将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违章处理。 2. 如校园一卡通遗失,应立即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挂失或补办,补办新卡后原卡自动作废。 3. 校园一卡通挂失前所有在借图书由该卡所有人负责。 4. 读者离校时,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图书馆,如有逾期费须结清,如有图书遗失须按章赔偿。进修、访学、合作关系人员,如在离校时未还清所借图书,则由担保单位负责追还或赔偿。

  • 阅览规则

    第一条 读者应根据所在区域自我管理音量。安静阅览区内不得大声喧哗,应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需手机通话时应离开安静阅览区。 第二条 图书馆对读者个人物品不具有保管职责,请在离馆时携带好全部个人物品,不得将任何个人物品滞留在图书馆内。 第三条 使用笔记本电脑的读者请选择装有桌面电源的阅览桌;为保证安全,不得擅自使用接线板或擅自安装灯具及其它设备。 第四条 不得藏匿、撕割、涂划、偷窃书刊资料,违者将按本规则第十六章《违章处理规则》处理。

  • 座位预约规则

    第一条 预约方式 读者登录交我办App图书馆版块、图书馆主页进行座位预约。读者可在入馆前提前预约座位,也可入馆后选择空闲座位进行锁定。 第二条 需预约的座位 座位预约系统中显示的所有座位均需预约使用;座位预约系统中未显示的座位不需预约即可使用;图书馆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设置不需预约的座位区域,具体以预约系统显示为准。 第三条 预约规则 1. 每日22:00起可预约次日学习座位。 2. 读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预约在馆时长,最长可预约全天;24小时阅览室最晚可预约至23:59,24:00之后读者可继续使用该座位至凌晨7:00。 3. 预约时间开始前30分钟预约生效,预约时间开始前可随时取消预约。 4. 预约时间开始后,须在30分钟内入馆,否则系统将自动取消该预约,释放座位,并计为违约。 第四条 签到方式 1. 读者通过图书馆门禁系统刷校园一卡通、思源码或交大V卡入馆,系统自动完成签到,无需其他操作。 2. 如进馆后再进行座位预约,系统将检测入馆记录并自动完成签到,无需其他操作。 3. 严格按照预约座位落座,不得挪动桌椅。 4. 如遇校园卡问题无法签到,可至服务台进行人工处理。 第五条 暂离管理 1. 读者扫描座位码,点击“暂时离开”,并在离馆闸机处刷校园一卡通、思源码或交大V卡离馆。 2. 每次暂时离开可保留座位90分钟,暂离返回时间不得晚于预约结束时间。 3. 暂离后返回图书馆,须再次在闸机处刷校园一卡通、思源码或交大V卡,则自动签到取消暂离。 4. 若暂离时间结束仍未再次签到,将取消后续预约时长,释放座位,并计为违约。 5. 若读者未进行暂离操作直接刷卡离馆,则视为签离。 第六条 签离方式 1. 读者离馆时在闸机处刷校园一卡通、思源码或交大V卡,则自动签离成功,立即释放座位。 2. 读者还可以扫描座位码,点击“结束使用”,30分钟后将释放座位。

  • 小组学习室使用规则

    第一条 小组学习室仅作为读者学术交流研讨、网络面试、网络会议之用,自修、娱乐不在使用范畴,不得在小组学习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及非法活动等。 第二条 小组学习室预约和使用方式 1. 读者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预约:登录图书馆主页预约系统预约或使用交我办APP预约。 2. 小组学习室实行门禁管理,预约时间段内凭校园一卡通使用。 第三条 使用须知 1. 不得在小组学习室内吸烟,须遵守相关用电和消防安全规定。 2. 不得携带各类食品和有色有味饮料进入小组学习室,须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卫生。 3. 不得在小组学习室内嬉闹、喧哗。 4. 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破坏室内外各类家具、设备和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 全媒体服务区使用规则

    第一条 预约方式 读者登录交我办App图书馆模块、图书馆主页、微信公众号的座位预约系统,选择全媒体服务区进行预约使用。 第二条 登录方式 座位预约成功后,使用交我办App或微信扫描电脑桌面二维码,通过jAccount验证登录。 第三条 暂离管理 1. 读者可通过点击桌面“注销”按钮或关闭电脑,将系统转为暂离状态。 2. 暂离时长为预约总时长。 3. 暂离后返回图书馆,须再次使用交我办App或微信扫描电脑桌面二维码登录。 第四条 登出方式 1. 预约结束前5分钟,系统将会自动提醒。 2. 在座位系统中选择“提前结束”。 第五条 使用须知 1. 使用全媒体服务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遵守图书馆相关管理规范。 2. 严格按照预约座位落座,不得擅自移动桌椅。 3. 自觉遵守阅览室相关规范,爱护阅览室资产,如有遗失或损坏馆内任何资产需照价赔偿。

  • 共享办公位

    第一条 预约方式 1. 教职工可访问图书馆主页-空间预约-共享办公位栏目,提前一天使用jAccount帐号在系统内进行预约。 2. 预约时间段分上午、下午、晚上,一个账号同一时段仅能预约一个办公位,每次最多可预约一天。 第二条 使用须知 1. 共享办公位仅作为教职工临时办公或与学生交流之用,不得利用共享办公位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等。 2. 请保持安静,不得携带各类食品和饮料进入,请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卫生,遵守相关用电和消防安全规定。 3. 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请勿破坏室内外各类家具、设备和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 离开时,请自觉关闭工位上各类设备电源,携带好个人物品,个人物品滞留将被清理。

  • 会议室、报告厅和培训教室使用规则

    第一条 图书馆会议室、报告厅和培训教室主要用于馆内各类学术会议、专业讲座和读者培训讲座等,在满足本馆使用之余,有条件、有偿开放给图书馆以外校内其他单位使用。具体规则和预约方式详见图书馆主页-服务-空间预约栏目。 第二条 使用须知 1. 不得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等。 2. 不得在会议室、报告厅和培训教室内吸烟,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请勿破坏室内外各类家具和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 不得携带各类食品及有色饮料进入;携带无色饮料进入时,请小心谨慎,不可污染地毯、家具。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卫生,离开前请做好整理,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请及时清理出场,场地布置恢复原状。 4. 请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言行举止要文明得体,不得在室内嬉闹、喧哗。 5. 请遵守预约使用时间,离场时自觉关闭门窗、空调、投影和照明等设备,以免妨碍后续申请人使用。 6. 为保证会议室、报告厅和培训教室的使用秩序,倡导申请人自觉遵守使用规则,合理使用。如未按照规定使用,图书馆有权做出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批评教育、暂停预约资格等。 7. 凡是在图书馆举办的各类论坛、会议、报告会,均应由相关主办、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审批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活动主办及承办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