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展厅主要用于举办与学术、文化、教育相关的展览活动,在满足本馆使用之余,有条件、无偿开放给图书馆以外我校其他单位使用。
一、开放时间
与图书馆开放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放区域
图书馆各展厅位置及相关信息如下:
馆舍 | 展厅名称 | 位置 | 最小使用时间 |
主馆 | 东侧展区 | 主馆一楼 | 不限 |
主馆 | 西侧展区 | 主馆一楼 | 不限 |
包玉刚图书馆 | 学术展区 | 包图一楼 | 不限 |
三、预约规则
展厅使用者需为我校相关单位或符合条件的组织,一般情况下,不接受第三方委托上海交通大学社团或组织所举办的展览。
使用展厅需至少提前 5个工作日预约申请,管理员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
涉及展区互动布置等请提前一周提交活动现场布局平面图,图书馆审核通过方可操作。
若展览期间涉及用电需求,请务必提前两日提供用电需求、点位用电功率等详细信息。
四、预约方式:网上在线预约
五、使用须知
展厅主要用于举办与学术、文化、教育相关的展览活动,严禁在展厅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
一般情况下,图书馆内不进行展览揭幕等需要人员聚集和声音外放的活动。
布展方应向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提供相关展览推文,以便图书馆向师生宣传和说明。
为保证图书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请参展单位务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上布展,或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遮挡消防安全设施;严禁遮挡图书馆人文景观。
展品一律以悬挂的方式展示,严禁使用任何胶质物质粘贴至展板或墙面。
未经确认不得擅自拆装、调整展板位置。
图书馆不负责展品安全,请展览单位或个人自行看护。
展览和上海交通大学或图书馆的紧急活动冲突时,需无条件撤展。
使用者需爱护公物,人为损坏需赔偿。
结束展会后,请清理展会场,保持展厅环境整洁。
请按照预约使用时间结束展览,并自觉关闭展厅内相关设备,以免妨碍其他申请人使用。
审核通过后若不能如期使用,需登录预约系统提交取消预约申请,以便调配给其他人使用。如果出现实际使用用途与申请用途不符,实际使用单位与申请使用单位不符,图书馆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出现以上情况,图书馆将取消申请人一段时间的预约使用资格。
凡是在图书馆举办的各类展览,均应由相关主办、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审批备案。如因未履行有关程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活动主办及承办单位承担,与场地提供单位无关。
六、联系方式
展厅使用咨询电话:34206428;
七、附注
本规则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