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展厅主要用于举办与学术、文化、教育相关的展览活动,在满足本馆使用之余,有条件、无偿开放给图书馆以外我校其他单位使用。

一、开放时间

与图书馆开放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放区域

图书馆各展厅位置及相关信息如下:

馆舍

展厅名称

位置

最小使用时间

主馆

东侧展区

主馆一楼

不限

主馆

西侧展区

主馆一楼

不限

包玉刚图书馆

学术展区

包图一楼

不限

三、预约规则

四、预约方式:网上在线预约

五、使用须知

  1. 展厅主要用于举办与学术、文化、教育相关的展览活动,严禁在展厅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

  2. 一般情况下,图书馆内不进行展览揭幕等需要人员聚集和声音外放的活动。

  3. 布展方应向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提供相关展览推文,以便图书馆向师生宣传和说明。

  4. 为保证图书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请参展单位务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上布展,或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遮挡消防安全设施;严禁遮挡图书馆人文景观。

  5. 展品一律以悬挂的方式展示,严禁使用任何胶质物质粘贴至展板或墙面。

  6. 未经确认不得擅自拆装、调整展板位置。

  7. 图书馆不负责展品安全,请展览单位或个人自行看护。

  8. 展览和上海交通大学或图书馆的紧急活动冲突时,需无条件撤展。

  9. 使用者需爱护公物,人为损坏需赔偿。

  10. 结束展会后,请清理展会场,保持展厅环境整洁。

  11. 请按照预约使用时间结束展览,并自觉关闭展厅内相关设备,以免妨碍其他申请人使用。

  12. 审核通过后若不能如期使用,需登录预约系统提交取消预约申请,以便调配给其他人使用。如果出现实际使用用途与申请用途不符,实际使用单位与申请使用单位不符,图书馆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出现以上情况,图书馆将取消申请人一段时间的预约使用资格。

  13. 凡是在图书馆举办的各类展览,均应由相关主办、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审批备案。如因未履行有关程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活动主办及承办单位承担,与场地提供单位无关。

六、联系方式

展厅使用咨询电话:34206428;

七、附注

本规则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