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会议室和培训教室主要用于馆内各类学术会议、专业讲座和读者培训讲座等,在满足本馆使用之余,有条件、有偿开放给图书馆以外我校其他单位使用。 

预约系统网址:https://libmeeting.sjtu.edu.cn/

1.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21: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2.开放区域

图书馆会议室和培训教室设备配置等如下表


馆舍会议室房间号LED显示屏液晶显示器投影仪音响设备最大使用人数最小使用时间
主馆八楼多功能厅图信大楼八楼

200半天
九楼多功能厅图信大楼九楼

60半天
B120培训教室主馆B120

64不限
B124会议室主馆B124


12不限
C124会议室
主馆C124


12不限
E207会议室主馆E207


8不限
E301会议室主馆E301


40不限
E307会议室主馆E307


8不限
E318会议室主馆E318


12不限
E401会议室主馆E401


40不限
E418会议室主馆E418


12不限
包玉刚图书馆包玉刚学术报告厅包图515

154半天
包玉刚培训教室包图517


40不限
501会议室包图501


16不限
508洽谈室包图508


10不限
509会议室包图509


14不限


3.使用条件

大型会议室,即:图书信息楼八楼多功能厅、图书信息楼九楼多功能厅、包玉刚学术报告厅。考虑到会场布置、设备调试等需要,大型会议室最小预约时间为半天,分上午、下午和晚上;两场会议间隔时间不小于2小时;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申请。馆内职工线上预约申请后由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要有部室主任参与审批(预约单签字)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预约系统。馆外校内师生,需要线上提交预约申请,管理员线上审批通过后,预约人在预约系统中的“个人中心”下载电子申请表,打印并填写完整,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预约系统,经管理员再次审核后方可使用会议室。所有会议室均不接受口头或电话预约。申请人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物业公司联系会场布置和设备调试工作。

小型会议室,即:主馆B124、C124、E207、E301、E307、E318、E401、E418;包图501、508、509。小型会议室不设最小预约时间;两场会议间隔时间不小于1小时。小型会议室只开放给因工作需要的本馆职工,预约后无需管理员审核,由系统直接确认;凭申请人校园卡刷卡进入所预约房间。

培训教室,即:包玉刚培训教室及主馆B120培训教室。培训教室不设最小预约时间;两场培训间隔时间不小于1小时。本馆职工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申请,预约后无需管理员审核,由系统直接确认;馆外校内师生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申请,经管理员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凭申请人校园卡刷卡进入所预约房间。

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与空间服务中心(图书馆主馆B122室)。联系电话:34206473。主图物业公司联系电话:34206418、包图物业公司联系电话:54742668。


4.预约方式

 网上在线预约 
 预约系统网址:https://libmeeting.sjtu.edu.cn/  
 预约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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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考《关于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园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申报审批系统”的通知》,详见附件1。

5.使用须知

1. 会议室和培训教室主要用于各类学术会议、专业讲座和学科服务培训,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

2. 禁止在会议室和培训教室内吸烟,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请勿破坏室内各类家具和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 禁止携带各类食品进入;携带饮料进入时,请小心谨慎,不可污染书籍、家具。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卫生,离开前请做好整理,及时清理不需要的物品或废品。

4. 请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言行举止要文明得体,不得在室内吵闹、喧哗。

5. 请按照预约使用时间离开,并自觉关闭门窗、空调、投影和照明等设备,以免妨碍其他申请人使用。

6. 为保证会议室和培训教室的使用秩序,倡导申请人自觉遵守使用规则,合理使用。如未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使用,图书馆有权作出处理。

7. 审核通过后若不能如期使用,需登录预约系统提交取消预约申请,以便调配给其他人使用。如果出现实际使用用途与申请用途不符,实际使用单位与申请使用单位不符,图书馆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出现以上情况,图书馆将取消申请人一段时间的预约使用资格。

8. 凡是在图书馆举办的各类论坛、会议、报告会,均应由相关主办、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审批备案。如因未履行有关程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活动主办及承办单位承担,与场地提供单位无关。

9. 本规则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所有。


附件1

关于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园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申报审批系统"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1)在校内举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报告会、学术研讨会、专题讲座、学术论坛等;

(2)由学校相关单位或相关人员主办或承办,但在校外举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

(3)不在以上之列,但仍需申报的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

  

二、申报形式

(一)申报审批工作的发起相关报告(含讲座、论坛)由活动主办方或承办人发起,在申报审批系统中填写详细信息;

(二)申报审批系统的登录方式

(1)方式一:直接输入网址  http://bgsp.sjtu.edu.cn,用Jaccount 账户登录,在“哲学社会科学报告”模块中选择“申请报告”,按照相关表格填写;

(2)方式二:用 Jaccount 账户登录 “ 我的数字交大 ” (http://my.sjtu.edu.cn),在“服务大厅”模块中选择“校园管理”,点击“哲社报告申报审批”后,按照相关表格填写。

 

三、审批流程

相关报告(含讲座、论坛)由活动主办方或承办人通过申报审批系统发起,由所在单位宣传干事(科研秘书)-分管副书记(科研副院长)-党组织书记逐级审批,后由保卫处、文科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党委宣传部流转。

按照学校“党委授权审批人制度”的安排,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审批通过即可,校部机关只做备案处理。

但如报告会人数超过 100 人,则需保卫处审批;如报告邀请嘉宾有境外人员,则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批;如报告内容涉及意识形态的相关问题,则需文科处、宣传部审批。

 

四、申报审批要求

(1)考虑到审批流转所需的时间,原则上每个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至少需提前 1 周进行申报;

(2)相关信息申报后,系统将逐级给审批人发送邮件提醒。审批人可通过点击邮件中的链接网址直接进入“待办事项”页面,进行审批处理。如审批不通过,请在“审批意见”栏内注明相关意见,即可退回至发起人;

(3)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的申报审批是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审批责任人一定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确保审批工作有序优质。

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的申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一会一报”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各二级党组织加强基层党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直接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积极推进,精心部署,切实抓好。

 

党委宣传部

2018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