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会议室和培训教室主要用于馆内各类学术会议、专业讲座和读者培训讲座等,在满足本馆使用之余,有条件、有偿开放给图书馆以外我校其他单位使用。
预约系统网址:https://libmeeting.sjtu.edu.cn/
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21: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图书馆会议室和培训教室设备配置等如下表
馆舍 | 会议室 | 房间号 | LED显示屏 | 液晶显示器 | 投影仪 | 音响设备 | 最大使用人数 | 最小使用时间 |
主馆 | 八楼多功能厅 | 图信大楼八楼 | 有 | 有 | 200 | 半天 | ||
九楼多功能厅 | 图信大楼九楼 | 有 | 有 | 60 | 半天 | |||
B105培训教室 | 主馆B105 | 有 | 有 | 40 | 不限 | |||
E207会议室 | 主馆E207 | 有 | 8 | 不限 | ||||
E301会议室 | 主馆E301 | 有 | 28 | |||||
E307会议室 | 主馆E307 | 有 | 8 | |||||
E318会议室 | 主馆E318 | 有 | 12 | 不限 | ||||
E401会议室 | 主馆E401 | 有 | 28 | |||||
E418会议室 | 主馆E418 | 有 | 12 | 不限 | ||||
包玉刚图书馆 | 包玉刚学术报告厅 | 包图515 | 有 | 有 | 154 | 半天 | ||
包玉刚培训教室 | 包图517 | 有 | 40 | 不限 | ||||
501会议室 | 包图501 | 有 | 16 | 不限 | ||||
508洽谈室 | 包图508 | 有 | 10 | 不限 | ||||
509会议室 | 包图509 | 有 | 14 | 不限 | ||||
李政道图书馆 | 李政道报告厅 | 李图负一层 | 有 | 有 | 有 | 342 | 半天 |
使用条件
大型会议室,即:图书信息楼八楼多功能厅、图书信息楼九楼多功能厅、包玉刚学术报告厅、李政道报告厅。考虑到会场布置、设备调试等需要,大型会议室最小预约时间为半天,分上午、下午和晚上;两场会议间隔时间不小于2小时;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申请。馆内职工线上预约申请后由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要有部室主任参与审批(预约单签字)。馆外校内师生,需要线上提交预约申请,管理员线上审批通过后,预约人在预约系统“我的”内下载电子申请表,打印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或扫描件(PDF格式)交图书馆管理员确认后方可使用,不接受口头或电话预约。申请人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物业公司联系会场布置和设备调试工作。
小型会议室,即:主馆E207、E301、E307、E318、E401、E418;包图501、508、509。小型会议室不设最小预约时间;两场会议间隔时间不小于1小时。小型会议室只开放给因工作需要的本馆职工,预约后无需管理员审核,由系统直接确认;凭申请人校园卡刷卡进入所预约房间。
培训教室,即:包玉刚培训教室及主馆B120培训教室。培训教室不设最小预约时间;两场培训间隔时间不小于1小时。本馆职工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申请,预约后无需管理员审核,由系统直接确认;馆外校内师生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申请,经管理员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凭申请人校园卡刷卡进入所预约房间。
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与空间服务中心(图书馆主馆B122室)。联系电话:34206473。主图物业公司联系电话:34206418、包图物业公司联系电话:54742668、李图物业公司联系电话:54743832
预约方式
网上在线预约
预约系统网址:http://studyroom.lib.sjtu.edu.cn/index.asp
预约流程如下图:
附注1: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考《关于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园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申报审批系统”的通知》,详见附件1。
1. 会议室和培训教室主要用于各类学术会议、专业讲座和学科服务培训,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
2. 禁止在会议室和培训教室内吸烟,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请勿破坏室内各类家具和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 禁止携带各类食品进入;携带饮料进入时,请小心谨慎,不可污染书籍、家具。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卫生,离开前请做好整理,及时清理不需要的物品或废品。
4. 请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言行举止要文明得体,不得在室内吵闹、喧哗。
5. 请按照预约使用时间离开,并自觉关闭门窗、空调、投影和照明等设备,以免妨碍其他申请人使用。
6. 为保证会议室和培训教室的使用秩序,倡导申请人自觉遵守使用规则,合理使用。如未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使用,图书馆有权作出处理。
7. 审核通过后若不能如期使用,需登录预约系统提交取消预约申请,以便调配给其他人使用。如果出现实际使用用途与申请用途不符,实际使用单位与申请使用单位不符,图书馆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出现以上情况,图书馆将取消申请人一段时间的预约使用资格。
8. 凡是在图书馆举办的各类论坛、会议、报告会,均应由相关主办、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审批备案。如因未履行有关程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活动主办及承办单位承担,与场地提供单位无关。
9. 本规则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所有。
一、申报范围
(1)在校内举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报告会、学术研讨会、专题讲座、学术论坛等;
(2)由学校相关单位或相关人员主办或承办,但在校外举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
(3)不在以上之列,但仍需申报的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
二、申报形式
(一)申报审批工作的发起相关报告(含讲座、论坛)由活动主办方或承办人发起,在申报审批系统中填写详细信息;
(二)申报审批系统的登录方式
(1)方式一:直接输入网址 http://bgsp.sjtu.edu.cn,用Jaccount 账户登录,在“哲学社会科学报告”模块中选择“申请报告”,按照相关表格填写;
(2)方式二:用 Jaccount 账户登录 “ 我的数字交大 ” (http://my.sjtu.edu.cn),在“服务大厅”模块中选择“校园管理”,点击“哲社报告申报审批”后,按照相关表格填写。
三、审批流程
相关报告(含讲座、论坛)由活动主办方或承办人通过申报审批系统发起,由所在单位宣传干事(科研秘书)-分管副书记(科研副院长)-党组织书记逐级审批,后由保卫处、文科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党委宣传部流转。
按照学校“党委授权审批人制度”的安排,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审批通过即可,校部机关只做备案处理。
但如报告会人数超过 100 人,则需保卫处审批;如报告邀请嘉宾有境外人员,则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批;如报告内容涉及意识形态的相关问题,则需文科处、宣传部审批。
四、申报审批要求
(1)考虑到审批流转所需的时间,原则上每个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至少需提前 1 周进行申报;
(2)相关信息申报后,系统将逐级给审批人发送邮件提醒。审批人可通过点击邮件中的链接网址直接进入“待办事项”页面,进行审批处理。如审批不通过,请在“审批意见”栏内注明相关意见,即可退回至发起人;
(3)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的申报审批是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审批责任人一定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确保审批工作有序优质。
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含讲座、论坛)的申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一会一报”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各二级党组织加强基层党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直接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积极推进,精心部署,切实抓好。
党委宣传部
2018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