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访问学者(含外聘专家、进修教师,持蓝色校园卡)和各级合作关系人员(院系级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旁听学生,持蓝色校园卡),需要学校相关部门(校办、教务处、研究生院、外事处、或院系)提供名单、证明和担保,并由具体负责人在图书馆总服务台证件管理处统一开通图书借阅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