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
1. 凭本人校园一卡通使用自助借还设备或至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2.“借阅册数”包括在学校各校区图书馆(不含医学院图书馆)所借图书总量;
3. 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被污损、残缺等情况,请立即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
4.“仅供阅览”的各类文献(如参考工具书、特藏文献、磁带、碟片、录像带及综合阅览区域的刊、报纸等)一般不外借;
5. 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请随时与图书馆工作人员联系;
6. 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
还书
1. 读者所借各类文献请在到期日前归还,可直接使用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或至服务台归还;
2. 所有图书均可异地还书(不含医学院图书馆);
3.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支付逾期费。逾期费:0.10元/天/册;如当图书在续借期内又有其他读者有预约请求时,图书馆以“交我办”消息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给持书读者发出图书催还通知,持书读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还书,过期未还书按预约催还逾期处理。预约催还逾期费:1.00元/天/册(寒、暑假除外)。
续借
1. 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按规定办理续借;
2. 图书续借手续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办理,续借借期从续借之日算起;逾期或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主馆休闲图书不能续借;续借周期参照借阅权限;
3. 读者必须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交大邮箱)和手机号码。
预约
1. 读者可以选择图书馆各分馆作为取书地(不含医学院图书馆);
2. 预约图书到达读者所选择的取书地的预约书架后,图书馆以“交我办”消息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预约读者;
3. 预约图书将在预约架上保留7天(寒、暑假除外),逾期自动取消;
4. 读者必须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交大邮箱)和手机号码。
催还
1. 读者所借图书到期前或逾期后,图书馆将以“交我办”消息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期提醒通知;
2. 续借期内图书,如被其他读者预约,图书馆将以“交我办”消息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归还通知。
注: 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上“目录查询(OPAC)系统”或“思源探索”个人数据中自行添加或修改自己的手机号码或Email地址(交大邮箱),也可到图书馆总服务台馆员工作站要求添加或修改。
C200特色资源阅览室图书借阅规则
1、本阅览室图书书脊处均贴有“橙色标识”
2、本阅览室图书封面右上角贴有“阅览”标识:
使用规则:
a)不可借阅,仅限阅览
3、本阅览室图书封面右上角贴有“可借”标识:
借阅规则:
a)借阅期限:7天
b)逾期费用:1元/天
c)借阅权限:不可预约、不可续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