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03月06日 11:31 发布人: 浏览次数:[210]


[责任编辑]李敏妍 [信息提供]财务计划处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精神,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现将具体申报方式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支付宝申报:进入支付宝APP,点击支付宝首页的“首页-全部-城市服务-税务大厅-服务授权-申报管理-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填写单位以及税务机关信息-工资薪金所得等申报-提交申报-确认申报-成功”。详细步骤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阅。 

  2、微信申报:进入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发布”并关注,关注后点击“市政大厅- 个税查询-注册/登陆-申报管理-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填写单位以及税务机关信息-工资薪金所得等申报-提交申报-确认申报-成功”。详细步骤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阅。 

  3、网上申报:纳税人可登陆上海财税网(http:// /www.tax.sh.gov.cn),点击“我要办税”栏,直接办理纳税申报。 

  4、现场申报:纳税人可登陆上海财税网(http://www.tax.sh.gov.cn)“我要下载-表格下载-申报征收类-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免费下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联);持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华侨和外籍人员的护照、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身份证件等),至徐汇区税务局服务厅办理现场纳税申报(地址:徐汇区虹桥路188号元福大厦三楼,靠近宜山路)。

  二、注意事项 

  1、上海交通大学纳税人识别号:31010442500615X。 

  2、新用户使用支付宝、微信、网上申报时应先进行注册,并注意需要邮箱激活注册。 

  3、税务局系统所统计的年所得包括您在学校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在其他单位取得的各类劳务收入等,如果您2016年所得没有达到12万元,在申报页面中您的所得信息显示为0。 

  4、了解相关信息可登录上海财税网(网址:http:// www.tax.sh.gov.cn)或拨打12366咨询电话。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双双     联系电话:34206440 

  财务计划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