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校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思源码或交大V卡等经入口通道进入图书馆。
第二条 校外人员入馆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校外人员入馆须知》执行。
第三条 读者入馆应衣着端庄整洁,举止文明礼貌,不得在阅览空间躺卧;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不得在阅览空间接打电话。
第四条 图书馆全面禁烟,不得在馆内所有区域吸烟;不得携带危险品入馆;不得携带宠物入馆;不得将食物及有色有味饮料带入阅览空间。
第五条 读者应有良好的公德意识,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得擅自挪动桌椅或占座;不得破坏馆内公共设施及标识。
第六条 读者应爱护所有公物,不得涂划、撕毁、藏匿书刊。
第七条 不得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出馆;出入图书馆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第八条 未征得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图书馆广场或馆内随意放置各类海报、喷绘,不得在馆内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团体类、商业类活动。
第九条 读者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第十条 遇到极端天气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须按照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