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读者在图书馆享有以下权利:
1. 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各类文献资源、设备设施及馆舍空间;
2. 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咨询、教学支持、研究支持、数据服务等各种服务;
3. 自愿参加图书馆的各类活动、培训、讲座等;
4. 向图书馆提出各类意见、建议等;
5. 对图书馆的处理有异议时,可向图书馆或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6. 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读者在图书馆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履行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2. 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3. 自觉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
4. 听从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