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馆际互借/文献传递是指图书馆根据读者的申请,从其它图书情报机构获取本馆未收藏的各类文献的服务。

第二条  读者可通过图书馆主页-资源-馆际互借栏目提出申请。系统需以实名注册个人账户,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借他人,违规将关闭账户。

第三条  读者申请文献时,须填写文献作者、篇名及出处等信息。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已提交的申请;如需更改或撤销申请,应征得图书馆工作人员同意。

第四条  此项服务所提供的文献,除图书外,通常为电子版或复印件。读者须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从外馆借来的图书还应遵守文献借出馆相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  除图书馆特别补贴之外,此项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读者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