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校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思源码或交大V卡等经入口通道进入图书馆。

第二条  校外读者入馆可提前向图书馆申请,由图书馆备案后,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登记后入馆。校友凭校友卡实体卡或者思源码入馆。

第三条  读者入馆应衣着端庄整洁,举止文明礼貌。

第四条  不得在馆内吸烟;不得携带危险品入馆;不得携带宠物入馆;不得将食物及有色有味饮料带入阅览室。

第五条  读者应有良好的公德意识,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得擅自挪动桌椅或占座;不得破坏馆内公共设施及标识。

第六条  读者应爱护所有公物,不得涂划、撕毁、藏匿书刊。

第七条  不得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出馆;出入图书馆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第八条  未征得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图书馆广场或馆内随意放置各类海报、喷绘,不得在馆内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团体类、商业类活动。

第九条  读者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第十条  遇到极端天气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须按照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