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读者在图书馆享有以下权利:

1.  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各类文献资源、设备设施及馆舍空间;

2.  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咨询、教学支持、研究支持等各种服务;

3.  自愿参加图书馆的各类活动、培训、讲座等;

4.  向图书馆提出各类意见、建议等;

5.  对图书馆的处理有异议时,可向图书馆或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6.  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读者在图书馆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履行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2.  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3.  自觉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

4.  听从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醒。